内容摘要:东莞调整落户政策,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凤凰英才计划”,打造一流人才集聚高地。随着人才引
东莞调整落户政策,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凤凰英才计划”,打造一流人才集聚高地。随着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东莞市积分落户政策也将发生变化。
对于东莞的人才落户,目前有两种情况:一、从本省外、市引进的人才,提交东莞市申请时已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二、从本省内、市外引进的人才,申请时已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目前,东莞市积分落户政策已经在市公安机关了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政府公共集体户中设立。对于在本市无自有房产,在本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
根据东莞市现行的落户政策,积分制入户主要有两个渠道,即:
1、学历型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户。
(一)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年龄未满45周岁;
(二)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年龄未满40周岁。
2、技术资格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户。
(1)具备正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
(2)具备副高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
(3)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
3、技能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户。
(1)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
(2)具备技师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
(3)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
注: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4、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六、随迁(投靠)入户
随迁入户主要包括夫妻随迁、子女随迁、老人随迁三种方式,上下滑动可查看申请条件:
夫妻随迁入户办理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政(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子女随迁办理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老人投靠子女随迁深圳申请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下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16岁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证材料);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3、被投靠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进行父母子女关系认定: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老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公证处出具的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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