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所需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
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居住登记。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流程证明。
线上操作办法: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申请事项,按照指引进行申请。申请的业务包括申请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申请查询。
申请细则:
1.填写登记申报信息:填写办理人居住地址信息。
2.上传申报证明材料:上传业务申报所需电子材料。
3.提交申报信息:核对录入的申报信息,确认后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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