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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才落户线上审核通过后的步骤一览

内容摘要:通过东莞人才入户线上申请审核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无随迁人员和原户籍)选择后续的办理步骤:  ※没有随迁人员  申请人户口在外省(市)的,到入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入户申请,并当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并取




东莞积分入户申请

  通过东莞人才落户线上申报审核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无随迁人员和原户口)选择后续的申请步骤:

  ※没有随迁人员

  ▲办理人户籍在外省(市)的,到落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落户办理,并当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出,并取得《户籍迁移证》→返回受理单位申报落户细则,并领取户籍簿。

  ▲办理人户籍在本省的,到落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落户办理→原户口地公安机关申报户籍“一站式”迁出(3个工作日,无需申报人申报)→接到通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户籍簿。

  ※有随迁人员

  ▲随迁人员户籍在外省(市)的,办理人到落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落户办理→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出,并取得《户籍迁移证》→返回受理单位申请落户指南,并领取户籍簿。

  ▲随迁人员户籍在本省,办理人到落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落户申报→原户口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一站式”迁出(5个工作日,无需申报人申请)→接到通知后到受理单位,并领取户籍簿。

  注意事项:

  1.网上预约申报。广大市民可通过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查看办事流程“市外迁入-人才引进”,通过“所需材料-申请条件自检”,根据个人情况勾选生成材料清单,可在线预约到现场申报(落户申报预约户政业务“市外迁入-人才引进”,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落户和领取户籍簿预约“领取证件”)。

  2.有随迁人员的,应当在向公安机关提交申报时,一并申报随迁人员落户;向人社部门申报人才准入资格审核时无须申请随迁人员;随迁人员须与申报人本人同时办理申报落户。

  3.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户籍迁移证》《居民户籍簿》,均不收取工本费;遇情况特殊需延长申请时限的,工作人员会及时告知申报人。

         现场申报预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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